直到大学毕业我都没交过男朋友。不是我长的丑,比我丑十倍的女孩子都有人追。我也不是没人要,是我没给别人机会。我不知道男人骂女人最难听的是什么,但我知道那些被我冷落的男人肯定都骂过。骂什么我无所谓,反正他们不能骂我"破鞋"--因为他们都没占有我的机会。
据说女人最大的武器是美丽。有的女人用美丽来装点周围的世界,可我不。我用美丽做武器。我生下来是弱者,我没有力气,我有的只有美丽。
我喜欢用美丽折磨那些爱我的男人。见过猫捉老鼠吗?我象一只找到目标的猫。我残忍地慢慢玩他们,直到出现下一个牺牲品。
到26岁了,我还是个处女。
23岁的时候,我让一个男人上了我的床。我整夜叉开双腿不知羞耻地躺在那里任他纠葛。可直到天亮的时候,我还是毛发无损。他嗅着我的体香,按他自己的话就是"处女的芬芳"。可他不知道该怎样掠夺我的芬芳。他空长了一个好身胚。
我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他们最骄傲和最羞耻的是什么。在一起的半年时光里,那个衣冠楚楚的外交官每次见面都要脱光我的衣服,可是他不行。他有本事赚钱,但没本事享福。他那东西还不如一根指头。我们几乎在所有场合试验过:他的办公室的桌子,他车的后座,他家客厅的沙发,我家厨房……没一次成功的,他说我们口交吧。我大笑着离开了他。
他说他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爱我。
我说我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见你的鬼去吧。
我恨男人。从十岁开始。
在认识外交官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自己不是处女。
有一个男人猥亵过我。他姓李是我爸的司机。四年级春游前一天的晚上,爸让他开车带我去买吃的。回来的路上他说要去办公室一趟。八点多了,整个院子都没有人。办公室在三楼。走楼梯下来的时候他说我背着你吧,说着就把手放到我阴部,把我抄了起来。虽然才十岁,可是我知道他那样做不对。我挣扎着说放我下来。他的手却更粗鲁了。那时候还没有声控灯,楼道里漆黑一片。我看不到他,但我感觉到他冰冷的手从裤子的前面伸进来。伴着刺痛,一根手指插入了我的身体……我尖叫了一声,拼命推开他的手,跑下楼去。
整整一个月我在恐惧中度过。我过早的体味到了沦落的滋味,所以我从没瞧不起妓女和所谓道德败坏的女人。没有坏男人,哪来的坏女人?
因为羞耻,我没告诉我爸。告诉他的结果可能是我被痛打一顿,他一贯的缺乏温情和没人味。
那晚,我跪在床前的月光里发誓永远不对人提起,还发誓一定要报复他。但是从那以后我开始仇恨的不仅仅是他,我仇恨所有男人。从大到小。六年级的时候我把一个去我家玩的二年级小男孩用麻绳绑住手脚推倒在地上,然后骑到他身上。我想坐断他的腰。他拼命的哭喊着,可是从他的哭喊中我体味的只有居高临下的快乐。十年以后我再次体味到了那种快乐:我勾引那个破坏我心灵贞操的人,并且让他老婆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他和我调情的丑态。我还想让他长得洋娃娃般的女儿受到和我一样的境遇,可最终我还是放过了她。我不想让她和我一样。我不恨女人,我自己也是女人。
我不是没廉耻,我生下来也不是魔鬼,我不是天生的**。如果没有那个司机,我应该是天真的牵着我男朋友的手,笑着,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我早该嫁给一个爱我的男人,有我自己的小家和小床,而不是从这张陌生的床滚到另一张。
没有天生的践命。
我抛弃男人,我水性杨花。可我还是爱上了一个男人。我想嫁给他。他对我好,我想为了他放弃仇恨。我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坦白。在一个圣诞夜我把自己的故事合盘托出。然后我静静等着他象小说里写的那样来安慰我宽恕我。
随后的经历让我再次认识了男人。都说爱使人愚蠢,我过了一个愚蠢的圣诞节。
讲之前他深深的看着我说他不在乎我的过去,他要的是我的未来。可是故事讲完了,他却愣了。半天,他说你不是处女了,我说我还是;他说你被男人玩过了,我说是我玩男人,可是为了你我不了;他说你是不是处女我都不能要你,我说我证明给你看,他拦住我说,不必了,你精神上已经堕落了;我说我爱你,他说你是个婊子。
我爬到了二十五层,我想死。可是终究没有,我不是不敢死,我是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死。我哭了又哭,从那天起,我以为我的爱情象流浪的狗一样死去了。我是没跳楼,可我的感情已经跳了。
很多人都感觉我是个淑女。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确是。
旁人只看到我身上的"宝姿"套装和"JOY&EACE"的鞋;他们看不到我被仇恨占据的心。表面看,我英文系毕业,在外企做销售经理。我漂亮能干,我长袖善舞。我家境颇丰,我高高在上。很多人追我。因为他们不知道在某个圣诞夜里,有个我爱的男人骂我是"婊子";他们不知道我曾经在十几年中都很怕男人的手指头;他们不知道我二十岁的时候,怀着欲焚的仇恨对一个三十七岁微胖的男人投怀送抱;他们不知道我裸着身子,大笑着对一个外交官说,你还不如个太监。
所以白天我依然是美丽可爱骄傲的我。
到现在为止我没失身于任何一个男人。我不是不想,可是我不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给男人,交给我不爱的男人。
我手淫。不过我不羞耻,因为满足自己是人的天性。
有一段时间在天津,我曾经和一个叫菲的女孩子一起合住过。那时候她暗恋隔壁的男孩。那个男孩和我们的关系很熟,他有我们屋的钥匙--为的是我们不在的时候帮忙喂小狗。有两三天同屋的女孩出差了。我打了电话让他晚上帮忙喂狗,我说我就不回去了。可是正好那天有空,所以下午就回去了。洗过澡,我裸着身体懒懒地躺在床上。这时候门响了,我知道是他。就在他进门前的一瞬间,我拉上了被子。尽管我想勾引他,我想伤害他;可是我无权伤害菲,也无权掠夺菲。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不太坏。他们后来真的结婚了,我当的伴娘。
我不知道当初如果没拉上被子会怎么样。不确定的事情我不多想。
在遇到可乐以前我一直以为男人只有两种:色狼或是太监。
所以菲的丈夫要不就是色狼,要不就是太监。等他们的儿子出世后,我更倾向于前一种观点。我搬出了合住的屋子。夜晚,当菲他们恩爱缠绵的时候,我依旧泡在某个酒吧独饮,依旧吊足色狼或是太监的胃口。当我把公司的CEO也甩掉之后,我知道这次自己是出了圈了。我失业了,但没拿预支的三个月薪水。我不要男人施舍的任何东西,包括钱。
走出公司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其实我挺爱那份工作的。
可是我没后悔。象我这样的人是自负得不知道后悔的。
无聊在网上溜达的时候就见到了可乐,见到了他的文章。写他大学时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爱情;写他被一个女人抛弃后的孤独。;写他对那个女人的疯狂的爱。我跟了帖。后来我们就通了电话。再后来我们就见了面。
那天我随便穿了条仔裤,没化装。我没想着勾引他。
经过那个在二十五层楼过完的圣诞夜,我以为自己爱的细胞全死了。可是见到他的瞬间我才知道那不过是瞎扯--他是那种让人可以放心地抱着痛哭的男人。他个子不高,绝对不帅。可是他谦和,他温暖,象冬日里的阳光。我的生活里实在是很久没有过晴朗的日子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碰过我,我的意思说是他没故意碰过我。
我没觉得他是太监或是色狼。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反正,他就是可乐。我要为了他专门给男人成立一个新类别:就叫"可乐"。
男人有三种类型:太监,色狼,可乐。
29岁的外交官见我第二次的时候就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个遍,第三次的时候已经脱掉了我的内裤。他说他疯狂的爱我,其实他是疯狂的想和我做爱。我不爱他,可我向往被人爱的感觉。那段时间我看色情小说看多了,我以为爱就是要做的,并且我以为我做了就会去爱。
我没爱上他,因为他一次都没真正做过。他保持的时间太短。所以他代表了太监--想做又没那本事。
我1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过一次骚扰。大概是"十一"的时候,全北京的人都到街上去了,车厢里挤得动都动不得。有一双手很从容的从后面握住我的胸,不停的用力揉搓着。我那时候就已经戴B杯了,以此判断那人的手还真是大,至少没在我的胸面前相形见拙。我伸出手去掐住了他的胳臂,狠狠的,几乎撕了块肉下来。
男人单独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是一种很容易疲惫受伤和发热的生物。
CEO曾经把我单独留下来谈话。谈着谈着他的眼神就有些脆弱了,再谈一会儿他又觉的热。他就把西装脱了,然后索性衬衫扣子也解开了。如果不是我溜的快,他连裤子也可能会脱下来。
所以大多数男人都是色狼,他们随时随地会扑上来活生生吞了你。他们性欲旺盛,以互相吹嘘生殖器的硕大为乐趣。
可乐是个特殊。26年了,我只见过这么一个特殊的男人,所以我理所应当的爱上他。
我忘了那个高处不胜寒的圣诞夜,并且是故意忘了的。我成心要给自己找罪受,可能在潜意识里我早就想谋杀自己。可乐曾经爱过一个女人。那女人早就结婚了。可乐每年都特意绕道去趟那个城市。他不是去见她,只为了有一段时间可以呼吸包围着她的空气的味道。我想那里面有种悲哀的味道,象我站在二十五层的感觉一样。可乐常说的话是:最爱只能有一个。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暗示我他已经爱过一个,就不能再爱我了。
可我没爱过,所以我不阻止自己去爱他。我爱起来是不顾后果的--尽管我意识到前面是条死路。
我跑去给可乐做饭,洗衣服。我感觉那段日子我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我素面朝天,尽管我化了妆更好看。我不要让他爱上我的人,我想让他爱上我的心。我幸福的忙碌着,象一个家庭主妇--也不全象。我是白天的主妇。他的那张床我没躺过。有时,我给他自己的过去,他站起来问我那个男人的地址。我说你要干吗?他说我要去揍他。我拦住他给他讲那个圣诞夜,他忽然就很严肃。他说他该揍,象他们那样的男人都该揍。我说你也是男人,你也那样?他说我不会。我说你再说一遍,他大声说我不会!
如果没有那个冬天的夜晚,我或许会嫁给可乐?
九点左右他屋里的电线忽然短路。夜色中我们都有些尴尬。我站起来拿起衣服说我走了,他说我送你。因为漆黑一团,开门的时候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胸。下一瞬间,我们不约而同紧紧搂到一起。他不停地吻我,先是嘴然后是脖颈……他的手开始解我的扣子,一颗一颗,很快但很温柔。他把我抱到了床上。感受到了他的冲动,我舒展开自己的身体。我等着他用肢体告诉我他爱我。
停了一会儿,他坐起来问我你是处女么?我说是。他说你穿衣服吧。这回轮到我愣了。为什么?我想起了几年前某个寒冷的夜晚。他说因为我没娶你。我说那就娶我吧。他没说话。因为那个女人?我再问。他说我也不清楚。我问你还爱她?难道你就不爱我?他说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
我默默穿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可乐问你没事吧?我头都没回,不是我不想,我连回头的气力都丧失了。事实上我再没机会回到那个房间。等我想回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别的男人都想和我做爱,惟独可乐不要我。即使我脱光了衣服的样子很诱人。
爱和性是两回事。可乐好就好在他分的很清楚,所以我就爱他。
我打电话给以前公司的CEO。他带我去了民族饭店。一进门我就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既然可乐不要我,那我就把自己贱送给想要我的人。一整夜,那个入了美国籍的男人野兽似的在我身体上不停的耸动。当我疼的叫出声的时候他就加倍蹂躏我。其间可乐打了几个电话进来。每打进一个我就要那个男人再来一次。可乐一共打了六个电话……我们天亮前的最后一次性爱和第一次一样是在血的润滑下完成的。
他看到了我的血迹,笑着说和我结婚吧。我歇斯底里的喊:其实你就是我叫来的一个男妓。他耸了耸肩膀走出房间。我知道那个男人没诚意娶我,他只是想独个占有我的下体。
我身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我没哭。我知道壁纸上绘的金色云朵里根本没有上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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