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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颠覆——找一个爱你的人,忘了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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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1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句话里,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肯定不是一个人。“情愿找个爱你的人”,倒是挺讲究实惠的,只接受,不付出。只是没听说过分裂生活的人会得到幸福。而且,爱情好象还不完全是做生意,赢利大于成本,就赚了。恰恰相反,爱情就本身而言,爱人比被人爱更值得祝福。心理学家弗洛姆在他的名著《爱的艺术》中说:“好的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因为‘给’比‘得’更加快乐。”fficeffice" />


爱无能是现代社会的流行病。如果你能真心爱上一个人,真实地在为爱受苦,那么,恭喜你,你的身心是健全的,你的痛苦还不是满世界无人可爱的绝望。被不被爱是无法强求的,但首先,拥有爱的能力就是值得祝福的。


[em05][em08]

发表于 2004-4-3 1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人都觉得这样会得到幸福!


但还是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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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我宁愿一辈子孤单 也不要嫁个我不爱 而爱我的人


那么对他对己都是自私的...........


我宁愿一辈子孤单.......只要我爱的那个人开心.......我会对他又爱又恨......但是这样却幸福些


但是我更乐意 和爱我的       我爱的人       开心的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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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嫁给爱我的人``


     


我会试着接受他的``


     


我不想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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