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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习生:
为保证毕业论文质量和完成毕业前各项工作,确保同学们按时毕业,根据05届毕业生实习计划的安排,请各位同学务必于2005年5月13日前返校,否则,责任自负。
注:
1、如5月13日不按时返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违纪处理。
2、返校完成有关工作后,如需请假继续处理实习单位工作的,须持实习单位证明(签章)办理请假手续。
3、5月14日召开全体毕业生会议,布置毕业实习后期工作及有关毕业生表格的填写。如:《毕业生生源核对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双优生登记表》、《毕业班奖学金登记表》、《离校清单表》………。
4、注意返校途中安全。
望相互转告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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