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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毕业生档案应该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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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8 1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毕业生档案应该如何管理?





已确定了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接收单位(或其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机构)负责为毕业生办理相关的接收手续,并由学校将档案转至接收单位或人才机构。


暂时没能明确工作关系(尚无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学校将其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在校内存放两年,前者档案被转回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并由其负责指导就业。后者则可利用两年的时间考研深造,如两年内仍无单位接收,再将户口和档案转回原籍。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仅限于应届,因此建议已在北京就业但一时不能接收进京的毕业生,先将档案转回原籍人才机构,后办理异地存档。目前,北京市不断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人才引进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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